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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自2012年實施營改增試點以來,稅收增長也由高增長向中低增長轉變,這不但有經濟下行原因,與營改增也有一定關聯。截至2015年,營改增共減稅6000億元以上,今年全面實施營改增減稅預計更是高達5000億元以上。全面實施營改增引發的減稅可分為試點企業直接減稅和下游企業間接減稅兩種情況,前者可稱為企業減稅,后者可稱為產業減稅。全面實施營改增已成為我國最為重要的減稅改革。
試點企業直接減稅效應
由于在營改增前服務業征收營業稅,所存在的重復征稅主要是指服務企業從上游企業購入材料和設備繳納增值稅不能在服務業營業稅中抵扣,以及服務企業向服務企業購買服務承擔營業稅不能抵扣,從而形成企業性重復征稅。營改增服務業外購材料、設備、服務承擔的進項增值稅允許在服務銷項增值稅中抵扣,從而避免了服務企業與上游企業之間的重復征稅,減輕了營改增試點服務企業稅收負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的數據,我國全面實施營改增以來,減稅和持平企業比例高達78.7%,增稅企業僅為1.3%,說明減稅效果較為明顯。
但是,營改增對不同試點企業帶來的減稅影響有所差異,主要取決于以下五方面因素:
一是稅率高低,稅率提高幅度越大,產生增稅負面影響越大,反之則越小。
二是抵扣多少,抵扣項目占收入比與減稅幅度呈正比,以及抵扣項目稅率高低與減稅幅度呈正比,從上游企業購買可抵扣額越多,稅負越輕,反之則越重。
三是減免優惠,繼續保留減免稅政策,以及境外服務由征稅改為免稅、或由免稅改為零稅率均會減輕企業稅負。
四是即征即退,由于處于中間環節的企業減免稅雖然會減輕企業稅收負擔,但卻使下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因無法享有抵扣而增加稅負,結果可能不但不能減輕稅負,反而會加重稅負。
五是稅負轉嫁,企業營改增前營業稅為價內稅,而營改增后增值稅為價外稅,同時,營改增后企業適用稅率也發生變化,但由于營業稅和增值稅均為可轉嫁的間接稅,稅收變動會影響企業定價決策以及價格變動,所以試點企業稅負變動還取決于稅負轉嫁。在與下游企業的價格博弈中,試點企業如能通過提高價格轉嫁稅收,可減輕試點企業稅負。
產業鏈間接減稅效應
試點服務企業由征收營業稅改為增值稅,使下游增值納稅人由取得營業稅發票不能抵扣改為取得增值稅發票可抵扣,從而避免了產業重復征稅,減輕了產業稅收負擔。
營改增的產業稅負變化影響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分析:
一是無論試點服務企業營改增后增值稅負相對營業稅負是增加還是減少,如果下游工商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負都將有所減少,主要原因是試點服務企業開給下游工商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專用發票都可作為下游工商企業進項稅抵扣,從而減輕了下游工商企業稅負。
二是一般情況下,下游工商企業稅負變動幅度要遠大于上游服務企業稅負變動,主要原因是上游服務企業稅負變動是按改革后的增值稅和改革前的營業稅差額計算,而下游工商企業稅負變動是按試點服務企業開給下游工商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票全額計算。所以,營改增對下游工商企業正面激勵影響大于上游服務企業。
三是下游服務業是一般納稅人還是非增值稅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對企業稅負影響較大。在試點服務業營改增后,下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服務業開具增值稅發票允許抵扣,從而稅負減輕,而當下游企業為小規模納稅人或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時不能抵扣,稅負有可能不減反增。
四是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企業減稅影響方式不同。從試點企業看,小規模企業減稅幅度大于一般納稅人。但從產業鏈看,如果下游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試點企業和下游企業合計產業鏈稅減稅會遠大于小規模納稅人。
摘自中國稅務報2016年10月12日B1版《全面實施營改增的效應》 |